“感谢组织为我澄清正名,给了我敢于秉公执法、伸张正义的底气和勇气,我一定不辜负组织的期望与重托,一如既往恪尽职守、履职担当。”近日,受到不实举报的湖北省武汉市公安局某派出所刑侦民警李某、张某接到澄清正名通知书后,激动万分地向组织表达了感激之情。
2021年11月,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某派出所民警李某、张某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收受礼品礼金、徇私包庇等问题。
收到举报线索后,该组高度重视,迅速责成相关分局机关纪委进行调查核实。经查阅案件卷宗材料,与举报人以及办案民警李某、张某等逐一见面谈话,查实了办案民警执法过程符合法定程序及相关法律规定,认定举报反映问题不属实。经分局党委集体研究,决定以下发澄清正名通知书的方式为受到不实举报的两名办案民警澄清正名。
武汉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稳妥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严查诬告陷害行为,坚持“三个区分开来”,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2021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传达组织关爱,激发干事热情,先后为366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据了解,武汉市纪委监委建立健全干部担当作为的激励和保护机制,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工作,为全市党员干部积极干事创业立起纪法“防火墙”。针对信访举报件,经由调查部门调查核实,属于诬告陷害、错告误告等不实举报的,在充分研判、论证的基础上作出认定结论,通过当面反馈、会议通报、公开听证等方式开展澄清正名工作。
为巩固提升澄清效果,消除干事创业者的思想顾虑,武汉市纪委监委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澄清工作始终。调查部门在调查结束予以澄清时,注重做好被澄清人员的思想疏导工作,同时督促被澄清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及时开展谈心谈话,加强正面引导,鼓励其继续干事创业,奋发有为。同时,注重澄清结果的运用,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的沟通,在干部考核考察、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等工作中,维护党员干部合法权益,2021年以来,经澄清并出具廉政审查意见后,共向组织部门推荐提拔重用15人。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健全完善澄清正名工作制度机制,不断推动澄清正名工作规范化、常态化。江汉区纪委监委制定出台《江汉区纪委监委机关不实信访举报澄清正名工作实施细则》,对澄清正名工作的主要原则、程序流程、实施要求等作了进一步细化,建立起评估启动、审核审批、组织实施机制,并制作《不实信访举报澄清正名工作审批表》,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为推动形成正气充盈的良好政治生态,我们不仅旗帜鲜明地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而且要对诬告陷害行为敢于‘亮剑’,实现执纪‘力度’和关爱‘温度’的有机统一。”武汉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对经核查认定确属恶意举报、诬告陷害行为的,严格依纪依法追究诬告陷害人责任。(武汉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王小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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