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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推动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

时间:2022-08-22 14:10:44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徐菱骏

  近段时间,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正在全国开展。各地纪检监察机关推动各级党组织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督促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深入排查整治自建房安全隐患,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北京市纪委监委出台关于在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开展专项监督的工作方案,采取“室组地”联动方式,由市纪委监委相关处室会同驻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纪检监察组及属地纪委统筹推进专项整治。

  据了解,北京市委、市政府结合实际,将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与村民自建出租房消防治理、城乡结合部重点村整治工作合并,纳入综合整治,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成立4个专项督导组。市纪委监委及驻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纪检监察组干部“嵌入”督导组,开展座谈交流、约谈提醒、联合调研,跟进监督督导组工作进度,推动摸清问题,落实整治责任。截至7月底,推动全市累计录入自建房信息归集平台12万余栋,排查完成8万余栋,督促整改自建房悬挑扩建加层、消防通道摆放杂物等隐患2000余处。

  “我们及时跟进制定自建房屋隐患排查整治监督工作方案,夯实责任。”安徽省纪委监委驻省住建厅纪检监察组组织驻在部门参加视频培训,学习安全整治有关工作要求,推动省住建厅成立16个督导组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督促召开6次全省住建系统视频会议,有力有序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日前,该纪检监察组联合驻在部门党组,现场调研淮南市姚家湾城中村项目,全面了解当地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实地会商推进举措。专项监督以来,该纪检监察组先后深入宿州、淮南、合肥等地调研,派员参与重点地区督导工作,督促职能部门重点排查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容易造成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屋,推动落实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推动分级分类开展整治,督促专项整治抓出实效。云南省纪委监委驻省住建厅纪检监察组推动驻在部门制定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技术手册,分色标识自建房情况,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给予蓝牌警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给予黄牌警示;存在特别重大安全隐患的,给予红牌警示。对挂红牌警示的经营性自建房采取责令停止经营、人员搬离、封存警示等管控措施,确保“危房不进人,人不进危房”。

  召开监督推进会,约谈提醒,制发工作提示提醒函,开展线索排查……该纪检监察组综合运用多种方式,监督推动省住建厅加强技术保障、经费保障,建立举报奖励,强化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开展检测机构专项治理,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截至目前,云南省已排查经营性自建房65.8万栋。

  山东省威海市纪委监委建立“动态周报、总结月报、要情随报”工作机制,以专项监督、协同监督压实地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及职能部门监管责任。目前,该市纪委监委协同职能部门共排查自建房7万余栋,初步判断存在隐患的经营性房屋412栋。“我们督促职能部门对排查出的自建房进行安全鉴定,分类消除隐患。同时,建立整治台账,跟进监督,销号管理。”威海市纪委监委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预计8月底将完成全部经营性自建房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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