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适房、限价房、共有产权房不得交易”系误读
现有保障房上市仍按原政策执行
“现有经适房、限价房、共有产权房等保障性住房不能上市交易”的消息近日被一些房产自媒体传播。记者获悉,该消息为误读,北京现有保障性住房上市仍按照原政策执行。
9月4日,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会议明确了我国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所面临的问题和今后的工作方向。其中提出,保障性住房要实施严格封闭管理,不得上市交易。很快,不少房产自媒体将这一表述解读为“现有经适房、限价房、共有产权房等保障性住房不能上市交易”,并进行传播。这使得不少已购买经适房等保障房的家庭担心将来无法交易,开始扎堆办理“经转商”(经济适用房转为商品房)手续。
记者了解到,北京保障性住房管理一直采用“老房老办法、新房新办法”原则,现有保障性住房上市仍按照原政策执行。业内人士分析,9月4日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为“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会议”,针对的是新建的保障性住房,并非现有的保障性住房。至于新的保障性住房如何供地、如何建设,以及具体申请门槛和配售方式,有待下一步工作的推进。现有保障性住房不受新政影响。
记者注意到,北京的经适房(不包括按经适房管理的安置房)、限价房已多年没有建设。此外,对于新规划建设的共有产权房,目前实施的就是封闭管理,即满5年只能转让个人产权份额给其他符合共有产权房资格的家庭。(记者 鹿杨)
版权所有:中国宪法传播网网址:http://zgxf.cslai.org京ICP备13008251号
主办单位:中国社会主义文艺学会法治文艺专业委员会
纠风电话:010-67093701邮箱:zgxf202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