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4日15时20分许,陈某某驾驶车牌号为川Z9***9的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乐山市夹江县新场镇路口时,因该车车厢栏板未关闭,将路边站立的行人刘某某撞伤。
该起事故中,当事人陈某某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的状态下行车,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乐山公安交警提醒:驾驶车辆,尤其是货车、大客车出行前,驾驶人应认真检查车辆,避免行车途中发生安全事故。同时,一定要根据货物形状、重量等捆扎牢固,车门关紧,避免途中发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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