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接到群众举报:2024年7月4日7时27分,小型汽车川LJ***1行驶至乐山市市中区生态大道市中区往沙湾方向8公里+400米处时,为躲避区间测速,在道路上突然调头逆向行驶。
接到举报后,大队迅速展开调查。经查,川LJ***1小型汽车驾驶人许某交通违法行为属实。
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立即通知许某到大队接受调查处理。经询问,许某对自己驾驶机动车川LJ***1行车途中,为躲避区间测速突然调头逆行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许某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驾驶证记3分。同时,对许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在此,乐山公安交警提醒:设置道路交通技术监控的目的,是为了实现行政执法的平等对待和公正严格,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让道路更加畅通、群众出行更加便利。驾驶人驾驶车辆违法行驶,不仅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更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极度不负责任。切勿为了贪图一时的便利,将交通安全弃之不顾。只有严守交通法规,才能严防交通事故,确保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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