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3日以来,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大佛景区大队、直属二大队先后接到群众举报称:一驾校教练在禁止教学路段教学,并利用手机现场直播。
接到举报后,公安交警部门迅速展开调查,并通知当事人张某某到公安交警部门接受调查。
经查,驾校教练员张某某明知该路段为考试路段、禁止教学,为招揽学员、同时获取流量,仍带着学员前来练车,并将教学过程全程通过手机直播。
民警对张某某在禁止教学路段教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指出其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张某某驾驶机动车时利用手持电话上网、查看与发送短信或者观看电视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50元,驾驶证记3分。
同时,公安交警部门将张某某驾驶教练车不按指定路线上道路学习驾驶的违法行为抄告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依法对张某某进行了处罚,并约谈了该驾校负责人,要求企业切实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教练员的日常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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