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5日,货车驾驶人徐某因3次驾驶严重超载的“百吨王”货车,被责令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涉嫌危险作业罪,被立案侦查!
2025年4月8日凌晨,峨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辖区开展夜查集中整治行动。00时30分许,执勤民警在国道245线768公里500米处查获车牌号为川M***38的重型自卸货车涉嫌严重超载。经过磅称重,川M***38号重型自卸货车最大允许车货总质量为31吨,实际车货总质量为113.3吨,超载82.3吨,超载率265.48%。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将违法车辆扣留。
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自2023年10月以来,徐某先后8次因驾驶货运机动车超载的违法行为,被公安交警部门及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依法处罚并责令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其中,3次驾驶“百吨王”严重超载货车。
徐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第二项之规定,涉嫌危险作业罪。峨边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于2025年4月15日,决定对徐某涉嫌危险作业案立案侦查。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办理中。
#乐山交警提醒# “百吨王”是指车货总质量达100吨以上的严重超载超限违法货运车辆。严重超载超限不仅会直接损害公路和桥梁运行安全,还严重影响车辆制动性能,很容易引发惨痛的道路交通事故。这样的“巨无霸”上路,对道路交通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版权所有:中国宪法传播网网址:http://zgxf.cslai.org京ICP备13008251号
主办单位:中国社会主义文艺学会法治文艺专业委员会
纠风电话:010-67093701邮箱:zgxf202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