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李佳芳 、李刚 通讯员:刘冉、胡荀、陈宇思) 2022年3月15日16:10分许,四川省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五通桥区交警大队桥沟中队接到一位母亲的电话求助,称自己11个月大的孩子高烧42度,需要马上送往市妇幼保健院救治,请求公安交警帮助,此时,自己正带着孩子赶往桥沟中队。
情况紧急,接到求助电话后,桥沟中队执勤人员立即向大队指挥中心汇报,通过大队联系乐山市市中区妇幼保健院急诊科做好救治准备。同时,中队交警杨伟、杜成伟立即到中队门口接应。当日16:15分许,黎女士带着孩子开车到达桥沟中队,为争取孩子更快得到救治,杨伟、杜成伟将黎女士和孩子接到警车上,迅速闪亮警灯、鸣响警报,驾驶警车赶赴医院。沿途,交警支队、大队紧急调度前方警力开辟绿色通道,平时50分钟左右的车程,杨伟、杜成伟载着婴儿仅仅用时24分钟就到达乐山市市中区妇幼保健院。
到达医院急诊室后,交警蜀黍小心协助黎女士,帮助孩子接受医生治疗,给孩子喂药喂水,并把孩子的衣物用品放好后,才放心离开医院,继续赶回值班岗位。
有困难找警察,对乐山公安交警绝不是一句空话。乐山公安交警始终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群众在哪里有危难,乐山公安交警就义无反顾冲向那里,全力保障人民群众所难所需所盼。今年以来,全市公安交警已紧急救助10余位伤病群众和突遇危险群众,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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