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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精准施策全面深化道路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时间:2023-04-24 14:46:37 来源:中国宪法传播网 作者:李佳芳 柯林

  去年以来,四川省广元市全面深化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社会联动的道路交通综合治理格局,全力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守好了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的“平安路”“发展路”“幸福路”。截止今年3月底,全市连续33个月没有发生一起一次死亡3人(含)以上交通事故,连续120个月没有发生一起一次死亡5人(含)以上较大交通事故,连续25年没有发生一起一次死亡10人(含)以上重特大交通事故。

  建章立制完善综合治理工作新体系

  坚持以制度促规范、以规范提效率,制定了系列规则制度,厘清了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边界,杜绝了职责不清、责任不明、监管不力等问题。建立《广元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道安委及道安办的组成人员、工作职责、工作制度等内容,完善议事会商、督查督办、考核奖惩等工作机制,填补了本市道路交通综合治理制度的空白,构建了权责明晰、职责明确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完善《广元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细化了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25个道安办成员单位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职责任务,压实成员单位的监管责任,改变了综合治理工作“九龙治水”局面,严防了空档盲区,合力打造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共同体。出台了《广元市农村“两站两员”工作规范》,规定了“两站两员”人员配备、设备配置、职责任务,明确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镇长、派出所副所长分别兼任交管办(站)主任、副主任,把工作责任落实到“最小单元”,保障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压实责任拧紧综合治理工作责任链

  搭建市县(区)两级“道安委”平台,发挥牵头总揽、议事协调、考核评估、约谈督办和落地推动的作用,理顺整合凝聚条线合力,全面压实道路安全监管责任,实现了资源整合、力量融合、手段聚合。全面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落实“县区政府负总责、乡镇政府主责主抓”的工作机制,完善县区、乡镇、村社道路交通安全责任清单,明确具体工作的牵头领导和责任人。按照安全生产“三个必须”要求,厘清道安委成员单位监管责任,通过议事协调、督导检查、约谈督办等措施,推动责任上肩、各担其责。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要求,综合运用督导巡查、执法检查、信息监控等手段,采取“联合约谈、限期整改、停业停运、吊销执照”等惩戒措施,确保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

  因地制宜探索综合治理工作实举措

  结合本市地处丘陵道路通行条件较差、农村道路占比大、安全防护底子薄等现状,坚持关口前移、主动防范、科学研判、精准预警、督办整改,创新探索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四色”预警机制。市政府分管领导7次研究道路安全风险隐患“四色”预警办法,逐条逐款斟酌、反复商酌推敲,确定预警办法包含总则、记分对象、记分内容、分值设置、预警通报、风险隐患整改、预警结果运用七章二十条;市道安委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经过62次修改完善后审议通过。及时精准实施预警,市道安办每月统计汇总“人、车、路、企业、环境”要素,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的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进行预警,推动县(区)、相关部门、行业、企业及时整改问题隐患。发挥预警最大质效,截至目前,共发布预警通报5期,红色预警1次,橙色预警3次,黄色预警3次,蓝色预警3次,向县区主要领导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1份、《敦促整改通知书》3份、《提醒敦促函》3份,督促限期整改风险隐患9000余处。

  优先保障激发综合治理工作内动力

  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将道路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作为重要民生工程,纳入议事重要范畴,在财政收入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仍然拿出“真金白银”对综合治理工作经费“应保尽保”。市政府把路侧护栏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按照“以奖代补”的形式共投入6.1余亿元改造农村公路交安设施,安装波形护栏2060余公里,超目标任务的139%。市县(区)财政预算改造资金2.7亿余元,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289处,市级挂牌督办8处、县(区)乡级挂牌督办281处道路安全隐患,实施改造“三必上”217处、“五必上”182处,挂牌督办隐患整改完成率达100%。各县(区)政府按照“一类乡镇5万元/年、二类乡镇3万元/年、三类乡(镇)2万元/年,交管办专职员补贴300元/月、兼职员补贴200元/月,劝导员补贴300元/月”标准预算,足额保障了全市141个乡镇交管办465名交管员、1415处劝导站1422名劝导员工资,极大的激发了工作热情。

  提级问责促进综合治理工作大提升

  常态对2人死亡事故开展深度调查,实现了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向源头防控推进、向行业管理推进、向监管责任部门推进。《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四色”预警办法》和《全市公安机关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十项措施》明确对造成一次死亡2人以上的交通事故开展事故深度调查,细化调查的主体、范围、流程、结果应用等内容,为深度调查工作提供了保障。全年开展交通事故深度调查6次,准确查明事故暴露出的人、车、路和相关部门、企业安全管理薄弱环节,透彻解析导致事故的深层次原因,实现了对事故源头性、隐患性的问题的深度调查与分析研究。针对深度调查结果,综合运用行政处罚、约谈督办、追责问责等手段,落实全覆盖、全过程、全链条追责问责,倒逼相关监管部门、企业单位依法履职、整改隐患漏洞,实现了“发生一起事故、歼灭一类隐患、震慑一个行业、警醒一大群体”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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