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18日,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峨边大队接到网友举报:有网民发布了一段抖音短视频,视频中驾驶员边开车边持手机拍摄视频。接到举报后,峨边交警大队立即展开调查,很快查出抖音视频中的驾驶人为刘某某(男,21岁),并通知刘某某到峨边交警大队接受调查。
刘某某来到交警大队后,很快承认了自己驾驶车辆时持手机拍摄短视频发抖音的交通违法行为。
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刘某某驾车时有其它妨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在此,乐山公安交警提醒: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一心不能二用,分心驾驶危害大!
编辑:刘娜
版权所有:中国宪法传播网网址:http://zgxf.cslai.org京ICP备13008251号
主办单位:中国社会主义文艺学会法治文艺专业委员会
纠风电话:010-67093701邮箱:zgxf202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