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春来到,梦想与春日的微风撞了个满怀,大学校园里春招现场人来人往,高校毕业生如何绕开求职陷阱,降低法律风险呢?
3月27日,彭山法院走进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春招现场,贴心打造“以法为帆,护航毕业季”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护航毕业生们的求职路。
阳光洒在春季招聘会的现场,招聘者、求职者热情洋溢,普法摊位前也早早围满了大学生,认真翻看着干警手里的《劳动合同法指南》,不时提出问题疑惑。
“试用期应该给我们买社保吗?”“三方协议有哪些法律效力?”几位穿着正装的同学走上前问道。“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应该购买社保”......每一个问题都得到详尽解答,每一份手册都传递着法律的温度。
活动当天下午,学术厅内座无虚席,彭山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宋议法官以《以法为帆·护航毕业季》为题,针对毕业生最为关注的求职困境,通过“试用期,你了解吗”“这些劳动合同不能签”“可以放弃社保吗”“发生劳动争议怎么办”“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五个板块,带来一场干货满满的普法现场课。
宋庭长将审判实践中遇到的一个个生动、真实的案例,以短视频、漫画等方式搬上荧幕,将枯燥的劳动法知识转化为生动实用的职场指南,引导学生们识别求职“雷区”和“误区”,用好法律,完美“避坑”。笔尖在纸页跳动,空气中弥漫着求知的热情。
在互动答疑环节中,学生们踊跃提疑,“请问,如果在实习期间遇到权益受损的情况,我们应该如何维权?”“如果三方协议在签劳动合同之前就失效了,那为什么不直接签劳动协议?”…...面对同学们迫不及待抛出的一个个问题,民庭庭长罗佳琪法官不仅解释相关法律法规,还给出具体的操作建议。你问我答间,法官用耐心与专业,赢得了同学们的阵阵掌声与赞誉。
眼下正值找工作的“旺季”,希望即将步入职场的大学生们擦亮眼睛,谨防就业“陷阱”,提高自身法律意识,避免踩“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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