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兰坪县人民检察院秉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履职办案价值追求,深入落实“检察护企”专项行动。2024年5月14日,兰坪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非法运输爆炸物案拟作相对不起诉组织公开听证,听取听证员、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代表、当事人及辩护人等意见,会议由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润平主持。
案情简要:
2023年2月27日,本县内一民爆公司负责人、库管员,明知县内弥勒坝水库施工方甲、乙、丙未取得危险品运输资质的情况下,仍指使甲、乙、丙使用施工方皮卡车运输乳化炸药64件(1536公斤)至炸药仓库储存,全程12公里,车辆途径一村委会,途中掉落1件炸药(24公斤)。本院已启动对涉案的民爆公司开展企业合规审查。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向参会人员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充分阐述了审查认定的事实、证据及拟作出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从主观恶性、爆炸物来源、用途、生产安全隐患等方面进行释法说理。听证员在评议后发表意见,表示检察机关案件事实认定清楚、定性准确,处理结果达到了罪责刑相适应,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拟处理意见。
以案释法
经审查发现,涉案民爆公司、施工方在从事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民爆公司的未严格遵守规定将涉爆物品运输到指定仓库存放,而是交由施工方自行运输,造成公共安全隐患。暴露出民爆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安全履职不到位等问题。生产安全无小事,2022年初,最高检制发的“八号检察建议”指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是多数发生安全生原因之一,民爆用品作为特殊危险物品,其生产经营链条都涉及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稳定,一旦发生事故,会给整个社会造成难以估量、难以挽回的损失。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责,以检察之力,督促域内相关民爆企业,以案为戒,杜绝侥幸心理,提高安全生产及防范意识,深入排查安全生产漏洞,健全完善相关安全制度并严格落实。旁听的企业表示,本案的公开听证为企业安全生产敲响了警钟,将高度重视民爆行业的各个环节,时刻树立安全生产意识。
行刑反向衔接+涉案企业合规审查+社会治理
下一步工作中,本院将做好相对不诉的“后半篇文章”,通过行刑反向衔接,激活非刑罚措施,解决不起诉后端治理。同时,将着力监督涉案企业合规整改情况,确保涉案民爆公司“真整改”、“真合规”。本院将以本案为例,加大与相关行政单位的协作配合力度,将法治进企业等普法宣传教育培训落实到位,着力提升“八号检察建议”在相关行业企业、从业人员中的知晓度和影响力,真正让检察建议落地生根,护航企业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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