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郑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和市工信局有关负责人再一次来到某实业公司,监督郑州市工信局、二七区政府对该公司代管国有资产的移交执行情况,发生在该公司的国有资产监督纠正案件,终于画上了圆满句号。
一年多前,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收到一封匿名举报信,反映某工厂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猫腻”。据了解,该厂早在2005年就已经完成政策性破产改制。该纪检监察组在走访中发现,举报信中所说的资产确实已被出租经营,但十多年来,历经破产清算、市政工程征收拆迁等,该厂变化较大,对于改制后的具体情况也没人能说清楚,调查工作一度陷入困境。
随后,该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十多次实地走访调查,逐渐理出头绪。原来,该厂破产后,按照当时的破产善后安排,其生活区的国有资产由郑州市工信局监管,企业职工大部分被纳入新成立的某实业公司,作为过渡期临时安排,这部分国有资产由实业公司管理使用。
资产监管和管理使用关系捋清后,新的困难却接踵而来。该厂固定资产中的三处房产已被拆除,其背后涉及国有和集体企业破产清算,国有房屋出租、拆迁,生活区物业管理,破产改制企业职工安置等一系列问题,处置不当有可能损害群众利益。
在纪检监察组的建议下,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市工信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该案开展全面调查,同时引入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剩余国有资产管理及收益情况开展财务审计。
审计结果显示,实业公司管理的国有资产运营正常、账目清晰,房产出租收入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及福利,霸占私分国有资产情况不存在。但是,在2013年陇海路快速通道工程建设中,原厂的临街建筑被征用拆除,获得拆迁补偿款380余万元,既没有向监管部门报告,也没上缴资金,这笔钱被用于投资获利,本金及孳息总额已达527万余元。此外还有97万余元的其余房产和土地收益结余未上缴,共计600多万元国有资产处于无监管状态。
在纪检监察机关推动下,各相关部门统筹研究解决该厂各项遗留问题,严防国有资产脱管。目前,郑州市工信局、二七区人民政府、某实业公司三方签订了国有资产移交协议,将原厂生活区国有资产移交给二七区人民政府监管,其中拆迁补偿款及孳息共527万余元全部上缴区财政,房产和土地收益结余的97万余元留存企业继续用于安置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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