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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分家起纠纷 法官巧调解两案

时间:2022-03-28 09:58:13 来源: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法院 作者:

  近日,在永年区法院广府法庭张社增法官和李鹏法官的共同努力下,成功调解夫妻离婚后财产纠纷和抚养权纠纷,夫妻双方自愿达成一致,两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案件结束后,当事人特意送来锦旗,对承办法官负责、便民、高效的工作方式赞誉有加。

  原告闫某甲与被告闫某乙曾是夫妻关系,二人于2012年喜结连理。次年,原告闫某甲在某保险公司进行投保,并每年按时缴纳保费,共缴纳保费36000元。2020年,原、被告双方因感情不和办理了离婚手续。对于这份保单,双方约定了变更投保人的事宜。但随后,被告闫某乙私自退保,获得现金3万余元。原告认为保险是自己全权签署和缴纳的,被告的行为损害了自己的利益。多次索要保险金未果后,原告诉至法院。

  考虑到该案是一起简单的财产纠纷,承办法官张社增安排干警按程序向被告闫某乙送达应诉手续。然而,当闫某乙得知自己被起诉后,情绪非常激动。闫某乙表示,和原告离婚后,对方并没有履行离婚协议,本该由自己抚养的次子,至今仍生活在原告家中,自己去探望孩子,还遭到了辱骂。百般委屈之下,闫某乙以抚养权被剥夺为由将对方也起诉至法院。

  考虑到双方的特殊关系,两起案件分开审理不仅浪费司法资源,加剧人案矛盾,而且也加重了当事人诉累。于是法官张社增主动协调,将抚养权案件从民一庭转至广府法庭受理。

  本着调解为先的原则,承办法官张社增和李鹏将双方约至法庭。初次调解,互相状告的行为使得双方情绪都非常激动,本就存在矛盾的两家人,此刻更加剑拔弩张,双方各执一词,一见面就发生了激烈争吵。于是,法官张社增果断采取措施,将双方分别带至不同房间,决定分开调解。待情绪平复后,法官李鹏耐心听取双方意见,明确矛盾争议焦点。张社增和李鹏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综合法、理、情等因素,耐心地向双方分析利弊,疏导双方心结,力求妥善解决财产纠葛和孩子抚养的问题。

  经过连续两天多次调解,在张社增和李鹏耐心的释法析理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两起案件中,闫某甲撤回对离婚后财产纠纷的诉讼,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两个孩子由闫某甲抚养,其自行承担抚养费,闫某乙有权探视,并获得经济赔偿5万元。

  至此,两案一天完结,涉及执行的内容当庭履行完毕,实现了一调解双结案,达到了解决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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