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在平凡岗位上坚守初心
她,在点点滴滴中体现担当
她,无惧时光,乘风破浪
她以榜样力量激励着大家
“自尊、自信、自立、自强”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激励广大妇女见贤思齐、建功立业,广东省妇联决定授予一批先进个人和集体“广东省三八红旗手称号”及“广东省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其中,盐田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刘晓娜被授予“2022年度广东省三八红旗手”称号。
刘晓娜
盐田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
她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刘晓娜同志扎根基层检察一线办案部门14年,兢兢业业,无私奉献,取得优异的工作成绩。曾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2次、三次被评为“深圳市优秀法制副校长”。曾被评为“十大盐田政法英模”、盐田区综治维稳先进个人、盐田区优秀党支部书记、深圳市“三打两建”先进个人、深圳市检察机关 “十佳公诉人”、广东省“优秀公诉人”、深圳市“五一劳动奖章”等称号,并作为首批政法先进人物在深圳市法治频道、深圳晚报的“政法群英榜”栏目中予以宣传报道。
自2008年从检以来,始终坚守在一线办案岗位,依法完成各项办案任务,至今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近1000件。先后承办了“5.14”医疗系统专案、“4.20”住建系统专案、第“H2011024”号沙井涉黑专案系列案件等一系列有影响力的案件,均取得良好的办案效果。办理“5.14专案”中的孔某某受贿案获省、市多家媒体采访和报道。因办理第“H2011024”号沙井涉黑专案系列案件被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授予个人三等功。办理的涉港“8.23”专案取得示范性成效,获得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被省检察院授予个人二等功,盐田区委发文对办理“8.23”专案取得的优异成绩予以表彰。因办案业务突出,于2021年被省检察院评定为第三批广东省检察业务尖子,并于2021年年底被确定为广东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人才库成员。
她心系于民,传递司法的温暖
在办案过程中,她注重案件的办理效果,把法理情融入到办案实际中。她充分利用刑事和解机制办理轻微刑事案件,通过释法说理 ,促成当事人双方化解社会矛盾,让受害人获得赔偿,让犯罪嫌疑人真诚认罪悔罪,努力让每一起案件的当事人都从案件中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和公平正义。她曾因办理的刑事和解案件效果突出,被深圳市“第一现场”栏目报道。她针对辖区企业老板欠薪逃匿事件不断发生,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灵活运用法律和刑事司法政策办理了盐田区首批恶意欠薪类案件,有力震慑该类犯罪,相关经验材料被上级检察机关刊发。
她能动司法,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她结合自身的公诉办案实践,长期坚持给辖区街道、企业以及教育、医疗卫生、边防等相关单位开展法治宣讲活动,提供法律咨询,传播法治思想。2020年,她被选为盐田区党风廉政宣讲团讲师,并被评为2021年度优秀讲师。
她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以女检察官的爱心、细心和耐心,不厌其烦地帮助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走出心里阴霾,回归社会大家庭。为了使更多的未成年人学法、懂法、远离犯罪,她认真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坚持每年到辖区中小学开展法治讲座,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未成人犯罪预防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促进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
在办案过程中,她注重检察信息宣传和调研,深入发掘办案成效和亮点,延伸办案效果。撰写的多篇检察调研论文在深圳市检察理论研讨会上获奖,被评定为第一批“深圳市检察综合调研人才”,并列入深圳市检察机关综合调研人才库。
她忘我工作,甘于奉献
她一直默默耕耘,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奉献自己的青春和热血。无数个日夜,她加班加点奋战在工作岗位上。2020年9月至12月,她作为第一承办人办理某重大专案。加班加点是家常便饭,有多次为了撰写案件材料通宵达旦。期间,其家里老人突发重病住院手术治疗。她克服个人困难,在办理专案的间歇还兼顾照看生病住院的老人和年幼的儿子,经常是从办案点加班回来,又立即去医院看望老人,回到家后还得继续照看孩子,早出晚归,劳累奔波。有时实在无暇照顾孩子,就送到亲戚或朋友家,委托他人帮忙临时照顾。在长达四个月的时间里,她坚持“5+2”工作模式,未曾休过一天假。在该案的办理过程中,她发挥了认真、细致、甘于奉献、敢于担当的精神,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圆满完成了办案任务。
编辑: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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