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文县公安局古宋派出所接到某企业电话求助,自己在审核入职员工资料时发现一名求职者提供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存在异常,请派出所帮忙核实。
经古宋派出所调查核实认定李某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系伪造,民警依法将李某传唤到古宋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查,因企业招聘需要入职员工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而李某有犯罪记录无法开具证明,为了能够顺利入职,李某便动起“歪脑筋”,选择了伪造公章并抱着侥幸心理到企业参加招工,却不想,自己的一番操作等来的不是入职通知,而是一副银闪闪的手铐。
目前,兴文公安依法对李某采取拘留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版权所有:中国宪法传播网网址:http://zgxf.cslai.org京ICP备13008251号
主办单位:中国社会主义文艺学会法治文艺专业委员会
纠风电话:010-67093701邮箱:zgxf202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