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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光明检察:携手妇联守护“巾帼红”

时间:2024-05-20 15:38:31 来源:中国宪法传播网 作者:李佳芳 李俞青

     光明区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检护民生”专项工作部署要求,出台《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检察院“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推动专项工作走深走实,该院联合光明区妇联制定《关于建立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工作目标、工作机制、工作要求3个方面,确定对口联系、信息通报、线索移送、办案协作、宣传联动、联合培训6项协作内容,汇集“司法保护+社会保护”力量,以高质效履职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畅通内外监督线索移送,深化综合履职。《意见》明确,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妇联组织的职能优势,共同加强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双方建立线索互移机制,区检察院加强内部法律监督线索移送工作,区妇联及时向检察机关移送侵害妇女权益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损或者侵害妇女民事、行政合法权益等线索,共同提升妇女权益保护质效。

  强化办案协作与社会支持,推动诉源治理。区妇联为区检察院办理案件提供支持,根据检察机关邀请参与公开听证、整改成效评估、协助开展受害者关心关爱等工作。区检察院根据妇联工作需要,为涉及妇女群体维权事宜提供法律咨询,必要时,依法支持起诉。有效发挥妇联组织联系关爱妇女群体的桥梁纽带作用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托底保障作用。

  多措并举加强妇女权益保障,凝聚保护合力。一是开展妇女劳动权益保障公益诉讼专项工作,检察官调取了近3年受理的性侵类刑事案件数据,梳理出10余件用人单位员工性骚扰线索,经查,相关用人单位未制定、落实消除工作场所性骚扰等制度。检察官通过询问证人进行调查核实,加强警示教育,同步办理督促保护妇女劳动权益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二是开展督促规范家庭暴力接处警行政公益诉讼专项工作,向区妇联调取了近2年涉家庭婚姻纠纷投诉数据,向光明公安分局调取了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的数据,对接处警是否及时,是否依法开具《家庭暴力告诫书》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联合妇联组织、公安机关等多部门织密“反家暴防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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