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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环境日】四川法院巡回审判一批环境资源类案件

时间:2024-06-04 14:54:20 来源:中国宪法传播网 作者:李佳芳 吴莹

       2024年6月5日是第53个世界环境日,今年环境日主题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旨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5月31日至6月5日,四川部分法院拟对7件非法采矿、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占用农用地、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案件进行巡回审判。

  这批案件多在案发地的村社开展巡回审判,让当地群众零距离感受庭审全过程,有利于增强广大群众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意识和行动自觉,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例一

  巡回审判现场照片

  5月31日,会理市人民法院在彰冠镇巡回审理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2024年3月1日,被告人陶某某使用电瓶、逆变器、渔网等工具进行电鱼,非法捕捞野生鱼类共58尾。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在禁渔期内,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进行非法捕捞,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造成了生态资源损失,遂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会理市人民法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被告人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支付增殖放流费用10586.4元。经过释法明理,陶某某认识到自身过错,当庭表示服从判决,并主动缴纳全部增殖放流费用。

  庭审结束后,法院干警向在场的群众发放环保宣传手册并讲解相关法律知识。通过本次巡回审理以及开展判后释法、环保普法活动,有利于将惩治犯罪与普法教育相结合,提升当地群众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意识。

  发放环保宣传手册

  案例二

  巡回审判现场照片

  6月1日,合江县人民法院在合江县车辋镇金龙村村委会巡回审理了王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2021年10月至2022年2月期间,王某某将流转的土地开发用于高山冷水鱼项目,后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便使用挖掘机等工具毁坏林地。经调查,王某某违法占用林地面积9.57亩,其中国家公益林8.23亩、一般商品林1.34亩。经评估,本案的生态损害赔偿费为71363元。合江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同时判决王某某采取补植复绿、发放森林资源保护宣传资料、义务巡山护林的方式开展替代性修复。庭审结束后,王某某补种了200棵桢楠树。

  从“毁树人”到“种树人”,此次巡回审判既让王某某获得深刻教育,也引导了当地群众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做生态文明的践行者、推动者。

  被告人在被毁林地补种桢楠树

  另有5件案件将在6月5日前审判。近年来,四川法院立足司法职能,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不断创新恢复性司法实践举措,增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实效,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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