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探索推进轻罪治理模式改革,以“数字科技”驱动,新时代法律监督整体提质增效。深汕检察院研发的非羁押数字监管平台“深汕检云管通”小程序,已正式上线运行。
深汕特别合作区地域广阔,外来流动人口众多,如何对采取取保候审、参加社会公益服务等非羁押人员进行有效监管,是长期以来困扰司法机关的一大难题。“深汕检云管通”平台的上线,将有效推动非羁押数字化监管,对非羁押人员实现科学化、精准化管理。用数字检察加强能动履职,助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深汕检云管通有哪些功能?
1、常态化智能监管
“深汕检云管通”小程序设置【打卡签到】【打卡记录】等模块,通过“人脸识别”“实时定位”“上传凭证”等功能,非羁押被监管人员可进行日常打卡、查看记录等操作,实现检察人员对被监管人员“全方位、全时段、无死角”的监督管理;同时,小程序为非羁押被监管人员提供线上【外出申请】功能,被监管人员经审核通过后方可离开居住的市、县(区),为其开展正常的生活、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方便,彰显司法温度和人文关怀。
适用人员:适用于非羁押数字监管的人员
*深汕检察院以无社会危险性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不逮捕决定,由公安机关取保候审的;
*深汕检察院因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的;
*公安机关已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深汕检察院决定继续取保候审的。
2、社会公益服务考察云监管
深汕检察院将社会公益服务考察机制引入危险驾驶案件办理,将“深汕检云管通”小程序用于危险驾驶犯罪案件社会公益服务考察,让危险驾驶“违法者”变身交通安全“守护者”。
“深汕检云管通”小程序设置【公益活动签到】【公益活动记录】模块,非羁押被监管人员在进行公益活动服务时,需进行活动签到、定位拍照、签到签退打卡等操作,实现对社会公益服务的在线监管、全程留痕,进一步做到对涉案人员公益服务的准确量化和客观评价。
适用人员:适用危险驾驶犯罪案件社会公益服务考察的人员
*涉嫌危险驾驶犯罪但情节轻微,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自愿参加一定时长的社会公益服务,深汕检察院认为其符合社会公益服务考察条件,出具了《社会公益服务建议书》的。
检察官提醒: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登录“深汕检云管通”进行使用,只有被深汕检察院决定启用数字监管并完成后台数据录入的人员,才能进行登录使用。
建立数字监管配套机制
为帮助“深汕检云管通”小程序更好投入使用,深汕检察院制定《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检察院非羁押数字监管平台运行办法(试行)》,联合公安机关共同制定《危险驾驶犯罪案件社会公益服务考察工作办法(试行)》,厘清检警双方职责,对非羁押监管措施、社会公益服务考察的适用情形、启动、监管方式以及外出申请等工作流程作出规定,同时明确被监管对象未按时打卡、违规外出等违规情形的处置后果,既提高监管约束力,又细化办案人员“自由裁量”空间,以配套制度保障非羁押数字监管措施适用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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