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刘女士来到光明区检察院,将一面印有“司法救助解民忧高效服务排困难”的锦旗送到深圳市光明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的工作人员手中,感谢检察机关及时为她们一家四口提供司法救助。
2024年1月,刘女士的母亲在遭受故意伤害死亡后,一家人的生活陷入困境。刘女士仍在读大学,其家庭收入仅由父亲姚某一人赚取,家中还有两位年迈的老人需要赡养,无其他收入来源,家庭生活存在现实困难。
检察人员在办案时及时发现救助线索,经调查核实确认刘女士一家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后,控申部门立即启动救助程序,确保最快速度将救助金发放到位,缓解刘女士一家的生活困境。
民有所呼,检有所应。受救助群众送来的锦旗是对光明区检察院工作的肯定。下一步,光明区检察院将继续探索司法救助模式,把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与深化做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有机统一起来,尽最大努力帮助困难群众走出阴霾,充分彰显新时代检察机关的责任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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