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文县麒麟苗族乡热心大学生金颖带着一只羽毛灰白相间、金色眼瞳、长爪弯而锋利酷似“老鹰”的动物来到麒麟苗族乡派出所求助。
原来,金颖一家人饭后散步,在家附近的山坡上偶然发现一只受伤的“老鹰”。派出所民警对这只“老鹰”进行了细致检查,发现它的颈部受伤,于是立即联系了县林业竹业中心,经专业人员查看辨认,确认了这只“老鹰”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凤头鹰”。
目前,这只凤头鹰已被转交给专业人员进行进一步的救治和保护,待其恢复健康达到放生条件后将被重新放归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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