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主义文艺学会法治文艺专业委员会    主 办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宪法·司法

四川省宜宾市兴文:警民携手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时间:2025-02-17 14:42:23 来源:中国宪法传播网 作者:李佳芳 严巨康

  近日,兴文县麒麟苗族乡热心大学生金颖带着一只羽毛灰白相间、金色眼瞳、长爪弯而锋利酷似“老鹰”的动物来到麒麟苗族乡派出所求助。

  原来,金颖一家人饭后散步,在家附近的山坡上偶然发现一只受伤的“老鹰”。派出所民警对这只“老鹰”进行了细致检查,发现它的颈部受伤,于是立即联系了县林业竹业中心,经专业人员查看辨认,确认了这只“老鹰”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凤头鹰”。

  目前,这只凤头鹰已被转交给专业人员进行进一步的救治和保护,待其恢复健康达到放生条件后将被重新放归自然。

相关阅读

本网简介 | 编委会 | 机构设置 | 本网动态 | 会员查询

版权所有:中国宪法传播网网址:http://zgxf.cslai.org京ICP备13008251号

主办单位:中国社会主义文艺学会法治文艺专业委员会

纠风电话:010-67093701邮箱:zgxf2022@163.com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520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