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5日,沐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舟坝中队在辖区国道348线1872公里500米处设置检查点,开展清明节交通安保工作。10时51分许,王某驾驶川L6***0号小型汽车经过检查点时被查。经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7人。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王某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含)未达到50%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乐山交警提醒:清明节前后,群众祭祖踏青、自驾旅行增多,私家车、小客车、面包车违法超员肇事风险突出,交通安全风险增大。为了您和他人的出行安全,请广大驾驶员驾车时要集中精力,不超员,不分心驾驶,不超速行驶,不疲劳驾驶,切勿酒驾醉驾!乘车出行,不要乘坐站外拉客拼团“黑车”、超员客车及非载客车辆,乘车时系好安全带,发现违法行为主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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