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主义文艺学会法治文艺专业委员会    主 办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宪法·司法

火车站飞无人机,林西一男子被行政处罚

时间:2025-06-04 12:21:17 来源:中国宪法传播网 作者:付彦隆 冯嘉龙

  近年来,无人机爱好者不断增多,但无人机驾驶不仅有资质的要求,更有严格的限飞区域。2025年5月27日,内蒙古赤峰市林西县一名男子就因为在火车站禁飞区域内用无人机拍照,被铁路警方予以行政处罚。

  当日晚上19时40分左右,锡林浩特铁路公安处林西站派出所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林西站站前广场上空有无人机盘旋。民警随即在站前广场寻找无人机飞手,并迅速将目标锁定违法嫌疑人王某。

  经查,王某系赤峰市林西县人,当日在林西站送亲友时用无人机拍照留念,没想到刚起飞两分钟即被民警查获。由于王某在未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和向公安机关报备的情况下,私自在铁路附近上空放飞无人机,林西站派出所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对王某作出了行政罚款贰佰元的处罚决定。

编辑:刘娜

相关阅读

本网简介 | 编委会 | 机构设置 | 本网动态 | 会员查询

版权所有:中国宪法传播网网址:http://zgxf.cslai.org京ICP备13008251号

主办单位:中国社会主义文艺学会法治文艺专业委员会

纠风电话:010-67093701邮箱:zgxf2022@163.com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520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