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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行动 |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公安破获多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时间:2022-08-26 15:28:50 来源:中国宪法传播网 作者:李佳芳 陈钰婷

  近年来,个别快递跑腿网点工作人员为牟私利,利用工作便利,拍照快递面单将公民个人信息等数据出售给网络电信诈骗等犯罪团伙牟取非法利益。此类乱象严重侵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个人隐私及人身、财产安全。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兴文县公安局网安大队破获数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

  案例一:

  近日,兴文县多名网购买家报警称网购后被“刷单诈骗”。经核实疑似网购快递面单信息泄漏后被电诈团伙利用面单上的公民个人信息对网购买家实施诈骗,兴文县公安局发现该线索后立刻开展立案侦查。

  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杰为了赚取高额利益,在微信上联系上了广东的一个快递云仓合伙人刘某曼,以低价收购在此快递云仓转运的快递“面单”照片,再高价出售给网络电信诈骗犯罪团伙的方式赚取差价。而刘某曼想着赚取点外快,便联合快递云仓工作人员冯某坚、冯某贤拍摄、收集、打包、发送给李某杰。殊不知,四人竟走上了不归路。

  最后依法查证,李某杰买卖快递“面单”数十次,共三万余张。刘某曼、冯某坚、冯某贤,为牟取高额非法利益,组成侵犯公民信息内鬼团伙,共同拍摄、出售由该快递云仓揽收的网购快递面单数十次,一万余张。李某杰等4人的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目前,李某杰4人已被兴文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二:

  2022年8月10日,兴文县公安局在辖区抓获以买卖快递面单方式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李某强。经依法查证:李某强为牟取非法利益,伙同他人买卖快递多次约五千余张。李某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目前,李某强己被兴文县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兴文公安提示您:公民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非法获取并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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