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文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在古宋镇玉屏山将5只国家级保护动物放归自然,其中1只红嘴蓝鹊,4只是画眉鸟,均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2 月 11 日,民警接到群众提供线索:大河苗族乡田坝村有人猎捕野生动物,经查在大河苗族乡陶某家中发现红嘴蓝鹊1只,画眉鸟4只。5只野生动物均受到惊吓,精神状态差,经过民警精心照料,身体特征恢复正常后,大队民警联合兴文县林竹中心工作人员,选择在兴文县古宋镇玉屏山自然保护区将其全部放生。
近年来,兴文县公安局大力普及《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涉生态环境的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了“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活动,大大提高全面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形成了人人参与、积极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编辑: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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