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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长宁公安局森警“高火险期”送法下乡

时间:2023-03-03 13:45:15 来源:中国宪法传播网 作者:李佳芳、王雪梅

  为进一步扩大森林防火宣传活动效果,积极营造全民火灾防控浓厚氛围,切实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和防火能力,3月3日,长宁县公安局森警大队在梅硐镇进行林区巡护和森林防火集中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严格落实防火规定。

  在活动现场,民警在重点地段、村组通过发放宣传单页、现场讲解等形式向过往的群众进行森林防火宣传,面对面向群众详细讲解《森林草原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森林草原防火常识,引导大家自觉遵守森林防灭火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倡导人民群众清明节文明祭祖,提升群众的森林防灭火意识,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梅硐镇政府赵志全说:“森林警察和派出所民警经常到我们村上进行防火宣讲,我们村上老百姓们防火的意识也增加了,现在我们村上群众防火意识比较强,现在不烧秸秆,环境卫生也比较整洁干净。”通过长期宣传,使群众对森林火灾的危害、发生原因、以及发生之后如何报警、自救、扑救等有了更深的了解,提高了群众的防火警惕性,树立了群众“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增强了群众遵守森林防火安全用火意识,达到群防群治的效果,对森林防火宣传起到积极作用。

  长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肖黎表示:“目前,已进入森林防火高火险期,我们联合县林竹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森林防火集中宣传,督导卡点值班值守,提高群众的法律和爱林护林意识,进一步织密生态环境保护网,铸牢森林“防火墙”。同时,公安机关将持续强化措施,加强巡逻巡查,全力保护全县林区资源安全。

编辑: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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