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切实消除隐患,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3月30日﹣4月4日期间,兴文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由大队领导带队组成两个督查组,到各乡镇重点防火检查点和管护站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督查。
督查组先后对10个森林防火检查卡点和5个管护站进行督查,民警通过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值班人员值守、交接班制度、进出人员登记、火源收缴、防火宣传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通过督查和宣传,进一步加强了辖区各防火点的责任落实和安全意识,为辖区的森林防火工作森林防火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编辑: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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