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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检察院召开被侵害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支持起诉工作座谈会

时间:2023-08-19 16:07:41 来源:中国宪法传播网 作者:

  本网讯(李佳芳 通讯员李旭颖) 为依法优化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加强对被侵害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近日,光明区人民检察院召开被侵害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支持起诉工作座谈会,会议由第五检察部主任、深圳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学研究会秘书长龚江主持,区人民法院刑庭庭长苏重彬、民庭庭长张朝军、区司法局公职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申永敬、深圳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潘靖凯及各单位相关人员参会。

  首先,第五检察部副主任梁雁秋介绍了光明区未成年人支持起诉案件的具体情况,未检司法社工督导吴虹对被害人获得法律援助的整体情况进行了汇报。

  接着,未保委干事、维德法律服务中心律师、检察官助理等介绍了各自单位针对被侵害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和支持起诉情况,分享了个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认识,并就如何更好地推进各单位之间工作的联动和衔接开展了讨论交流。

  区司法局公职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申永敬指出,要依托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司法局三方签署的文件,建立健全协调联动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依法妥善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对未成年被害人实施必要的心理干预、法律援助等保护措施,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被害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被害人合法权益。

  区人民法院民庭庭长张朝军及刑庭庭长苏重彬对被侵害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支持起诉工作给予高度肯定,并重点强调该工作在理论和实践的结合方面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机制,在政策和司法方面都有重要的引领作用。

  最后,会议形成共识,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倍受社会各界重视的大背景下,新的思维落点应在社会治理领域,各单位应当联合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共同呈现光明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建设的新局面。

  被侵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系统工程,需要多方联动、相互支持、协同发力,为这一个群体带去更多的司法关怀和社会关怀,让他们回到光明的路上,走向光明的人生。

  责任编辑 李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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