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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鹿邑:压紧压实被巡察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监督责任

时间:2022-04-07 09:42:34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星辰

  “咱们制定的整改措施要与反馈问题相对应,要具体,可操作性强,避免虚话套话。”近日,河南省鹿邑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前期巡察的县农业农村局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指导,提出明确要求。

  这是该县结合实际强化巡察整改与成果运用的一次有益尝试。鹿邑县委巡察办立足于县域巡察工作实际,充分利用巡察组在巡察期间与被巡察单位沟通联系多、对被巡察单位情况较为了解的优势,探索建立巡察组指导被巡察单位整改工作机制。

  为了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以实际整改成效取信于民,该县巡察办还积极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的协作机制,向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派驻纪检监察组分别通报巡察反馈意见,协调有关部门把巡察整改作为日常监督重要内容,形成整改合力。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列席指导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建立健全整改监督台账,综合运用召开推进会议、调研督导、约谈函询、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加强日常监督,并在集中整改期结束后,通过巡察办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巡察整改监督情况。

  此外,该县巡察办建立《向被巡察单位反馈问题台账》《向县纪委移交问题线索台账》等五个台账,跟踪了解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问题线索处置、移交建议办理等情况,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压紧压实被巡察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监督责任,进一步提升整改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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