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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流跨界污染,深圳惠州两市检察机关协同监督整治

时间:2022-08-25 16:03:59 来源:中国宪法传播网 作者:李佳芳 刘培华 

  近日,龙岗区检察院与惠州市惠阳区检察院一同对“丁山河河流跨界污染公益诉讼案”的整治成效进行回头看。2021年5月,淡水河流域“两市五区院”签署了《淡水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检察跨区域协作机制》。上述案件则是运用该协作机制成功办理的首宗生态环境类公益诉讼案件。



  丁山河整改前

  今年2月,我院在与辖区生态环境和水务部门的一次座谈中了解到,龙岗河上游河段丁山河水质不时出现氨氮等污染指标超标,下雨后河面漂浮着生活垃圾流向下游河段,龙岗河上游河段丁山河的污染直接影响到龙岗河的水质。我院对该情况予以关注,并组织公益诉讼部门办案人员对丁山河上游进行现场勘查。经勘查,发现位于惠州市惠阳区的南坑村存在生活垃圾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南坑小学旁的垃圾中转站直接悬空建设在河道上,垃圾中转站中产生的废水在未经处理的情况下直接排入河道,南坑村居民将生活垃圾随意堆放在河岸边上,一旦下雨,位于河岸边上的垃圾存在被雨水冲入河道的可能性。我院办案人员固定相关证据后,依据“淡水河流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将案件线索移送有管辖权的惠州市惠阳区检察院进行办理。惠州市惠阳区检察院受理该线索后,高度重视,核实相关线索情况后,监督辖区生态环境部门和所属镇政府对丁山河河道污染问题进行整治。



  丁山河整改后

  在当天回头看现场,龙岗和惠阳两区检察机关相关负责人、两区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辖区新圩镇分管镇领导一道,对之前向河道边倾倒生活垃圾比较严重的南坑村河段进行现场勘查。从现场勘查的情况来看,河道中没有漂浮生活垃圾,河道两边的生活垃圾已清理,从两区生态环境部门的监测数据来看,自案件移送办理后,3月份起至今水质监测数据保持达标。可见,经过两市两区检察院的协同监督整治,丁山河的河道污染情况取得明显的成效。

  今后,我院将持续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方向,加强与相关协作单位的沟通联系,用好用活跨区域协作机制,通过相互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实现流域环境综合治理见成效的目标,用“绿色检察”助力社会经济的“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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