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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公安“三抓三打”坚决打赢“清明”森林防灭火攻坚战

时间:2022-04-06 10:07:42 来源:中国宪法传播网 作者:李刚 张宇

  本网讯(李刚 通讯员 张宇) 清明节是森林火灾高发时期,群众踏青游玩、上坟祭祀等野外活动大量增加,林区野外用火行为管控难度大,森林防灭火工作形势严峻。乐山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防灭火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叶寒冰副省长关于“各级公安机关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和钉钉子精神狠抓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指示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扛牢森林防灭火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全力开展“火案攻坚2022”专项行动,坚决打赢“清明”森林防灭火攻坚战,确保清明期间“两个不发生”,为切实保护好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资源安全贡献公安力量。

  一、领导重视抓推进,以蓄势待发的冲劲打好“主动战”。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一盘棋统筹推进。始终坚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防灭火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坚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责追责”要求,召开党委会议和工作推进会,研究部署清明节森林防灭火工作,把森林防灭火工作与目标绩效、表彰奖励、选人用人有机的结合起来,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二是强化建章立制,以重点深度点击。成立了以森林警察和派出所民警为主的森林防灭火巡防小组。市、县森警和派出所严格贯彻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和森林火灾“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全面落实森林防火日常工作任务和措施,细化森林火灾处置工作和职责分工,完善森林火灾应急响应级别和应对举措,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动态准。利用林区卡口、卡点的视频、探头等感知源,开展网上巡查,进一步提升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预防能力和火灾应急处置能力,全领域覆盖、全方位推进“火案攻坚2022”专项行动。三是强化督导问责,责任监督到底。副市长、公安局长邓华多次深入包保县督导森林防灭火工作。分管副局长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率队对全市高风险期林区卡点人员值守情况、巡查情况、防火宣传情况等进行实地检查,并就“六边”隐患清理、坟场祭祀管控、警示宣教等工作开展暗访督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建立台账,落实整改单位和整改责任人,限期整改,实行“消号制”,确保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力往一处使,行动不偏离。

  二、防打结合抓整治,以竭尽全力的狠劲打好“攻坚战”。一是“防”字当头,一刻不松确保防控到位。清明期间,全警积极参与森林防火重点卡点值守,坚持落实落细各项制度措施,持续加大对林区、祭祀场所的巡防、劝导、制止、教育力度,坚决杜绝火源进山;常态化加强对高火险重点区域、重点林区、重点部位夜间巡逻巡查,严格查处违规野外用火,及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切实提升火源管控能力。二是“巡”字当头,一门心思确保管控到位。抽调森警、派出所民警参与林区卡点值守,进一步优化警力配置,把森林防灭火工作与交警的林区道路安全巡查、社会治安防控巡逻、基层网格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全警联动,全民参与;持续加大联合林业企业、各乡镇、村开展林区治安防范、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和野外火源管控力度,切实做到群防群治、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多方联合开展节日执法活动,切实守住重点区域、看住重点人群;加强“110”与“12119”的衔接,及时传递森林火情信息,严格执行森林火灾信息归口管理、报告和公开制度,做到“面上覆盖”与“点上发力”相结合。三是“打”字当头,确保严打整治到位。按照“破火案、保治安、协助防”的工作职责,制定了《乐山市公安局火案查处组工作方案》、《森林火案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全市公安机关组建了“火案必破”工作专班,确保“见烟就查、见火就罚、火案必破”;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依法严厉查处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严惩涉火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起到“处罚一人、警示一批、教育一方”的良好效果。

  三、长效常态抓宣传,以持之以恒的韧劲打好“阻击战”。一是精准宣传提质效。清明期间,组织民辅警、宣传员、社区、村社干部、志愿者组成宣传小组,以“防火宣传入户”“防火宣传进社区”活动为契机,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与老百姓“一对一”“面对面”开展精准宣传。在高火险天气等重要时段,为形成浓厚的全民森林防火气氛,通过通讯三大运营商向群众发送森林防灭火宣传短信。二是网络宣传造氛围。借助新媒体平台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广、互动性强的优势和特点,大力推送宣传森林防灭火知识,开展微信“以案说法”短视频宣传,切实加大森林防灭火和杜绝违规野外用火的宣传力度。三是日常宣传拓广度。结合反诈宣传工作、“一标三实”信息采集、“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等工作,将森林防灭火宣传范围拓展到边远村社,利用大喇叭、宣传车等向广大群众宣传普及用火、防灭火知识,规范村民生产生活用火行为。清明期间,共悬挂宣传横幅30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80000余份,宣传品3000余份,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森林防火灭火意识和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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