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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气候变化司法应对研究中心”在四川天府中央法务区挂牌成立

时间:2024-06-06 14:16:31 来源:中国宪法传播网 作者:李佳芳 徐毓蔚

  围绕“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主题,聚焦气候变化司法应对,6月5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四川省环境资源厅,依托成都环境资源法庭、四川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在四川天府中央法务区永兴实验室设立全国首个“气候变化司法应对研究中心”。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能、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万平出席会议并共同为研究中心揭牌。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三级高级法官孙茜、生态环境部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与国家合作中心政策法规部主持工作副主任曹颖受邀线上参加会议并作主旨发言。

  张能副院长在致辞中指出,近年来,四川法院在气候变化司法应对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成立“气候变化司法应对研究中心”,标志着四川法院司法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迈出了新的步伐。张能副院长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气候变化司法应对的重要意义,积极探索减缓与适应的司法手段,有效应对气候变化风险挑战。要锚定目标任务,公正高效稳妥审理节能减排、碳交易、低碳技术、绿色金融等涉气候变化类案件,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坚持统筹协同,充分发挥中央法务区的集聚效应优势,深入研究气候变化司法应对中的重大理论和实务问题,全面提升气候变化司法应对能力。

  万平巡视员在致辞中指出,研究中心要发挥专业优势和平台功能,吸收立法、执法、司法机关和学会、高校院校、科研机构等方面的专家,建好专家库,丰富研究成果产出。要加强司法制度规则前瞻性研究,为气候变化司法科学决策、司法实践提供专业支撑和智力支持。要积极衔接诉讼、审判等司法需求,有效服务司法实践。

  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瑶介绍了气候变化司法应对研究中心的建设情况,她表示,研究中心将紧紧围绕开展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政策法律研究和实践探索、组织开展跨学科研究、共同打造四川法院系统“气候司法”环境资源司法品牌和环保系统“气候政策”工作品牌等职责,致力于推动司法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创新和发展,不断提升司法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中的影响力,为政府决策、企业合规、社会参与等提供服务和保障。

  来自北京大学、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南石油大学等高校、实务部门的11名专家、学者受聘为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研究中心向委员代表颁发了聘书,并公布了气候变化司法应对中心2024年度第一批课题、项目。

  “气候变化司法应对研究中心”随后召开了气候变化应对暨六五环境日专题研讨活动,由天府永兴实验室减污降碳评估研究中心主任、四川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院长罗彬主持。孙茜法官、曹颖副主任围绕气候变化相关专题分别作了主旨发言,来自理论界与实务界的6名专家学者作了交流发言。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成都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四川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天府永兴实验室减污降碳评估研究中心、四川省生态环境政策法制研究会、四川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四川省法学会能源法学研究会、成都市法学会绿色低碳生态产业研究会、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四川大学法学院、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西南石油大学法学院、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成都理工大学文法学院相关同志参加了活动。

  成立“气候变化司法应对研究中心”是天府中央法务区建设重点项目。“气候变化司法应对研究中心”设立后,将由成都环境资源法庭、四川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负责具体管理,并依托天府永兴实验室减污降碳研究中心开展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政策法律研究和实践创新探索,通过气候中心所聚集的强大技术、政策、法律研究专家团队和法务区的重要支撑作用,全系统集成、全过程培塑、规律化孵化环境司法与环境政策成果,不断提升司法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中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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