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开展的预防事故“减量控大”行动中,四川省广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结合交通安全守护“一盔一带”等系列工作,紧扣问题导向,推出多项“硬招”行动,强势集中整治各类致乱、致害、致祸等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截止3月底,实现连续33个月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含)以上的较大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跨入全省成效突出单位行列。
清剿重点道路隐患推出“预警行动”
实行“拉网式”排查。坚持对辖区国省道、城市主干道、旅游道、农村道路等重点道路进行“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行动至今,全市10个大队共排查出事故多发路段28处、未安装防护栏71处、下坡路段未设减速带或紧急避险车道21处、隧道缺少提示牌或灯光不符合安全要求11处。
实行“分级式”报告。按照《广元市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四色”预警办法》和排查治理的原则,分别将排查出的130余处道路安全隐患点段报告了属地乡镇党委、政府和市、县、区政府,提请各级政府分别责成相关单位进行彻底治理,消除隐患,确保道路绝对安全。
实行“跟踪式”督促。针对一时不能治理的8处道路安全隐患,责成相关单位通过设置警示标志、落实专人值守等措施严防事故发生。针对正在施工的3处隐患路段,落实专人进行跟踪督促,确保治理到位。
行动中,共向各级政府10次上报传递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及治理建议的专题报告,共先后报告了37处国省道、72处(条)城市主干道和旅游道、20余条农村道路存在的安全隐患。
清剿重点车辆隐患推出“敦促行动”
“发点球”进行敦促催告。细化辖区重点车辆和重点驾驶人的排查清理,联合乡镇交管办,通过电话、信函、走访等措施对2.7万余重点车辆所有人和重点驾驶人逐一跟踪敦促催告,积极敦促重点车辆所有人和重点驾驶人办理、完善相关车驾业务和手续。
“布天网”精准管控查处。对逾期未报废、逾期未检验的40余辆重点车辆,一律纳入网上机动车布控查辑系统。同时,集中警力加大对重点车辆逾期未报废、未检验的现场查控力度,以及对持A证、B证重点驾驶人的交通违法的整治,始终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建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实行各级“班子”成员包片、派出所负责人包辖区、责任民警包车包人的“三包”工作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重点车辆和重点驾驶人动态化、常态化监管体系。
行动中,共对8辆达到报废标准的“两客一危”重点车辆实施了强制报废,督促2860余辆重点车辆按规定进行了检验,督促12970余名持A证、B证的重点驾驶人进行了审验、换证。
清剿重点管理隐患推出“落实行动”
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持续推行县(区)、乡镇、行政村三级党政领导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通过综合运用巡查督查、考核考察、激励惩戒等措施,全力压实道路交通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压实“综合管理责任”。主动提请市安委会将道路交通安全纳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的重点领域,对发生过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属地乡镇政府、相关责任单位和负有监管责任的个人实行“一票否决”。
压实“直接管理责任”。从严落实县区级各行业主管部门的道路交通安全直接管理责任,对行业内因管理不位失职渎职而造成的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实行严肃追责。
压实“企业管理责任”。加大对客货运输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等重点领域的检查力度和密度。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一般安全隐患,通过送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进行督促、限期整改。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严重安全隐患,综合运用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手段强制敦促整改。
行动中,共深入17家客货运输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等开展了13次集中检查;其中,对2家客运企业的安全管理负责人、直接安全管理人分别给予了罚款的行政处罚。
清剿重点违法隐患 推出“歼灭行动”
依托设卡清剿交通违法。利用各类执法服务站点,坚持严查重处客车超员、货车超限超载、无证驾驶、酒驾醉驾毒驾,以及机动车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等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确保路面管控到位。
依托巡逻清剿交通违法。进一步加大对国省道、县乡主干道、旅游道,以及景区道路、城区道路等重点道路的巡逻密度和力度,严查机动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违法停放等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依托科技清剿交通违法。利用各类科技设施,严格布控、严格查缉逾期未报废车、未检验重点车辆违法上路行驶,严查超速、闯红灯、违反禁令标志等违法行为。
行动至今,共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13万余起,依法终身禁驾10余人,整治危险点段130余处,检查重点部位380余处;共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3件。
编辑: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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