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0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司法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五周年新闻发布会,四川高院发布了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2020年—2024年度白皮书和五周年专项改革案例。四川高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秦海、立案三庭庭长谢黎明、民三庭庭长王晓、环资庭庭长杨清明就相关问题分别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题1: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时强调,要坚持“川渝一盘棋”,加强成渝区域协同发展。请问五年来,四川法院在加强与重庆法院司法协作、护航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方面推出了哪些务实举措?
四川高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秦海:五年来,四川法院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川渝一盘棋”“巴蜀一家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持续深化各领域、全方位司法高效协同,积极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一是以跨域一体协作机制构建为牵引,优化区域司法协同。四川高院与重庆高院签署《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就跨域诉讼服务、环境资源审判、知识产权、执行等具体领域签署4份协作协议,为全面深化合作提供有力制度保障。在总体框架指引下,两地中基层法院找准司法服务保障的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共联合签订司法协作协议300余份,建立健全覆盖立审执全过程的司法协同机制,逐步形成“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业务协同”的“双圈”司法协作良好态势。
二是以天府中央法务区建设为抓手,推动专业资源集聚。四川法院充分发挥天府中央法务区建设“主力军”作用,集中布局从最高法院到基层法院的四级法院审判资源,入驻成都金融法庭、成都破产法庭、成都互联网法庭、成都知识产权法庭、成都国际商事法庭、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四川高院少年审判庭、成都环境资源法庭等8个专业审判法庭,“一点六院八庭”多层级司法资源格局落子成势,构筑起全国类型最为齐全、中西部数量第一的专业审判机构集群。天府中央法务区运行以来,8个专业法庭审结各类案件9.96万件,涉案标的额1490.51亿元。发扬首创精神,法务区内设立全国首家“气候变化司法应对研究中心”、全国首个“技术调查官流动站”,率先建成生态文明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打造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改革前沿阵地。发挥法务区虹吸效应,引聚泛法务机构近400家,促进法务区与商务区毗邻发展、相融互促。天府中央法务区改革经验获评中国改革2021年度唯一省级特别案例。
三是以重点领域合作共建为支撑,实现办案“同城效应”。两地司法协作拓展至消费维权、司法救助等12个领域,推动形成更多便民惠民成果。加强破产审判协同。两地高院签署破产审判合作协议,建立健全重大疑难案件会商、管理人名册互认等13项措施,两地破产法庭联合发布《强制清算案件清算组工作指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和破产审判示范案例,助力两地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加强金融审判协同。推动设立成渝金融司法协同中心、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金融案件跨区域办理、重大金融矛盾风险联合防控化解机制,为共建西部金融中心注入强劲司法动能。加强执行协作联动。两地统一保全、查人找物、强制执行的标准和流程,强化执行立案、网络查控、执行委托等事项跨域协作力度,共同助推“双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双城互动”。针对川渝劳务输出和输入大省(市)现实需求,加快共建劳动争议一站式化解机制。建立川渝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协作机制,两地高院与两地消委会、检察院等10家单位联合发布消费维权协作典型案例,共同提升民生司法温度。
大道如砥,行稳致远。下一步,我们将携手重庆法院,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决策部署,深化合作、相向而行,共同完善常态化司法协作机制,以高效能司法、高水平协作加速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成为带动全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新的动力源。
问题2:案例发布中提到了“川渝两地法院共建跨域诉讼服务 打造区域司法合作新样本”。请问跨域诉讼服务在助力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方面有哪些创新举措?取得了哪些成效?
四川高院立案三庭庭长 谢黎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五年来,经济体量实现飞速发展,对法治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如何从诉讼服务领域做好“双圈”司法护航、增强川渝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是我们一向关注的问题。四川法院主动对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中的司法需求,持续推进川渝跨域立案、多元解纷、在线庭审等方面的协调联动,努力实现司法办案“同城效应”,最大限度便利两地群众诉讼。
一是做实诉讼服务跨域协同。两地高院签署《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跨域诉讼服务合作协议》,完善诉讼服务协同机制,形成跨区域、跨层级的诉讼服务网络。四川212家法院诉讼服务中心、3588个诉讼服务站点均设置跨域诉讼服务岗,实现跨域事项“就近能办、异地通办”,打通诉讼服务“最后一公里”。两地法院共建“云上法庭”,整合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四川)、天府智诉、重庆法院易诉平台、网上诉讼服务中心等平台开展11项跨域诉讼服务合作,实现跨域法院直连、异地同频解纷,让群众随时随地享受“非接触式”诉讼服务。五年来,两地法院累计完成跨域立案、代为送达、委托执行等4.2万件次。
二是做优多元解纷联建共治。注重机制创新,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川渝毗邻地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工作联动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共同设置诉非对接“快速通道”,明确部分类型调解协议由当事人选择地法院直接司法确认。联合打造川渝高竹新区劳动争议调处中心、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共建“川渝边界调解室”。目前,四川法院共有1.26万名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跨域调解,2024年通过该平台诉前调解成功案件同比增长35.13%,实现解纷资源互通共享。
三是做强司法服务“一号通办”。为破解川渝人民“电话打不通、进展不知道、事情办不了”等难题,四川法院从2023年起智能统筹诉讼服务平台,在省级层面建成集中接听、集约管理、集聚资源、集合服务的“四集”线上诉讼服务平台,集约接听全省、重庆乃至全国其他地区呼入的来电,为成渝地区所有来电提供案件查询、诉讼咨询、立案监督等八大业务,助力川渝人民群众获取更加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同时,四川法院12368建立“收、转、办、督、复、评”六环工单办理机制,六环相扣、跟踪问效、闭环管理,“双圈”企业和群众司法诉求通过12368及时联系沟通,督促办理,推动问题快速解决。通过与“执行110”融合,建成执行线索快速反应机制,对于跨区执行问题,建成执行线索快速反应通道,保障“双圈”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四川法院将全面加强跨域诉讼服务领域司法协同、工作协调,实现跨区域事项的“一键转接”,为当事人提供无缝对接的司法服务。
问题3: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统筹推进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是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主要定位之一。请问四川法院做了哪些工作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推成渝两地共建“创新型双城经济圈”呢?
四川高院民三庭庭长 王晓:四川法院围绕“实质化运行、优质化提升”工作思路,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培优增效,持续推动川渝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一体化发展,构建“知识产权双城保护圈”。
一是做精主业,提高审判质量效率。立足审判主责主业,依法审理“攀钢钒钛”发明专利案、“金蝶”商标案、“金口碑”刷单炒信案、NFT著作权案、“依顿猕猴桃”植物新品种案等一批标志性案件。其中,涉“蜜胺”技术秘密案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3年度十大案件”,“青花椒”案两次写入最高法院工作报告。
二是敢于创新,深化审判机制改革。发布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在成都、眉山等地设立“天府粮仓”司法保护示范基地,服务保障乡村振兴。聚焦我省名优白酒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形成“1+4”调研成果,为建设世界级优质白酒产业集群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成都知识产权法庭探索“知识产权案件快速审判机制”,被国务院作为全面创新改革经验在全国推广。攀枝花、乐山、遂宁等地法院聚焦钒钛、晶硅光伏、锂电等产业出台实施意见,为我省特色优势产业创新发展保驾护航。
三是凝聚合力,健全协同保护体系。与重庆高院建立川渝知识产权案件会商研讨、保全合作、法律适用等7项司法协作机制。连续五年联合发布司法保护白皮书及典型案例;联合举办两届“川渝知识产权保护研讨会”,共谋破解专精特新案件举证难、审理难壁垒;联合出台《关于确定KTV经营者侵害音像作品著作权案件赔偿数额的法官会议纪要》,统一两地类案裁判规则,被写入《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21年)》。两地高院、检察院联合举办川渝法检系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业务培训班,合力形成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
知识产权保护事关高质量发展基础和全局。下一步,四川法院将坚持以创新方式保护创新,持续提升知识产权审判质效,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
问题4:此次发布的《四川法院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2020年—2024年度白皮书》中提到,着力打造巴山蜀水生态保护“全链条”。请问四川法院在环境保护方面有哪些好的举措?
四川高院环资庭庭长 杨清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四川是长江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地、黄河上游重要的水源补给区,也是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地区,要把生态文明建设这篇大文章做好。近年来,四川法院切实把“两山”理念转化为环境资源审判具体实践,深化跨流域跨区域司法协作,为持续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聚焦高水平保护,牢牢守住生态红线。强化审判职能,2024年共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2334件,积极参与长江“十年禁渔”专项行动,审理非法捕捞等刑事案件429件765人。积极服务保障白鹤滩等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审理案件3567件,有力支持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服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在审理松某某、吴某某盗伐林木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时,探索缓刑考验期“低碳行为令+绿色矫正”新模式,实现“破坏者”向“保护者”的转变。
二是聚焦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大局工作。四川高院印发服务保障美丽四川建设等指导意见,围绕青藏高原、长江黄河上游生态保护需求提出有针对性的司法政策,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指明工作方向。2024年4月18日,成都环境资源法庭在四川天府中央法务区挂牌成立,集中管辖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案件,推动全省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审判实质化运行。在峨眉山、九寨沟等5A级景区建立涉旅纠纷“云”协同化解机制,实现“小事不出景区,大事不出旅程”。阿坝中院联合相关部门建立草原修复和草畜平衡法治保障机制,助推实现草原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最大化。
三是聚焦高效能治理,协同提升治理成效。与重庆高院签署《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紧盯环境资源审判信息共享、建立川渝两地多元共治环境治理体系、打造长江上游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等7个方面,开启全面深化环境司法协作新篇章。两地高院连续三年联合发布年度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展示川渝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成效。推广“纽扣法庭”工作机制,实现岷江、嘉陵江等全流域以及泸沽湖、明月山等点块状生态系统全面结对。达州中院与重庆二中院共建“大三峡·大巴山”生态修复司法实践基地,入选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跨区域协作18条经验做法。
下一步,四川法院将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进审判机制现代化,强化跨省域司法协作,有力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品质生活宜居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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