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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值停车卡” 深圳多名物业人员被起诉、判刑。

时间:2022-03-10 14:53:00 来源:中国宪法传播网 作者:李佳芳 罗检宣

  本网讯(李佳芳 通讯员 罗检宣)

  为衣食奔走中,遇到额外收入的赚钱机会,周边有人也是这么干,又不是什么大恶,能不能侥幸为之?

  ——题记

  2021年9月,曾在深圳罗湖区某知名小区物业管理处工作、担任智能化管理员的陈某被抓获,且是为十年前的事情“买单”,而在这前几年,该小区物业管理处的多名保安,已分别被起诉、判刑。

  一

  2010年底,家住罗湖某小区的李先生,那一次开车回家。进了小区,在停车场入口,一名物业保安专门跑过来问他:“你的停车卡快到期了,要不要进行缴费充值?”

  李先生还没来得及回答,保安又热情地告诉他:“现在我给你办有优惠,原来一年要3000,现在只需要2000元。”

  虽然这个小区算是高档小区,业主们身家都不菲,但没有人会和钱过不去。“那给我缴费两年的。”李先生把停车卡给了保安,并直接给了他现金4000元。

  当天,保安就将停车卡送回来了,虽然没有收据,但那无所谓,后续一切都很顺利。省了两千块,李先生也很满意。

  二

  拿到这种优惠的,肯定不止李先生一个。

  那一两年,小区的多个业主,都遇到过物业保安的这种推介。

  于是,有的业主就给现金让保安充值了一年、有的充值两年、还有的家有两台车的一并充值。事后都很顺利,有的业主头一年让保安代充值了,第二年保安又推介过来时,又接着充值一年。有时候,保安将停车卡充值后很快送了回来,有的时候,保安事后就直接给了他们一张新的停车卡。

  甚至,物业保安队的队长,有时候也会亲自推介,顺利帮有的业主以优惠价进行了充值。

  方便又实惠,看似皆大欢喜。

  三

  到了2011年8月,物业公司的领导发现,这个小区的车没减少,怎么感觉停车场的收入,这两年反而有下降呢?

  安排人员一审计,问题来了:大概有一百多张的非正常充值停车月卡,在小区内畅通无阻。这些停车卡的充值费用,物业公司的财务并没有收到。

  找到部分业主一了解,物业公司明白过来,症结出在哪里了。

  不久后,物业管理处的好几位保安,有的还在职、有的已离职,陆续被抓获。

  对于这个物业管理处而言,之前,保安给业主代办停车卡充值,把钱交给财务,都是很正常的。那后来,保安收了业主的充值费用,却没有交给财务,但业主的停车卡却事后能在小区畅通无阻,保安是怎么做到的呢?

  四

  原来,陈某就是物业管理处的智能化管理员,主要负责小区一些电子设备的维修保障、管理处相关系统的故障排除等。

  工作中他发现,小区的停车卡充值及管理上,有一些漏洞。比如说,他可以将停车卡的资料进行更新后,停车卡又可以继续正常使用。还有,之前开发门禁系统时,留了一些已激活的新卡在他这里。

  而这,就是他的便利与空间,甚至无人监管。

  于是,在与物业保安的聊天、交流中,他们达成了“合作”:由保安以优惠充值停车卡为名去揽“业务”,私下收取业主停车卡后,交给陈某,后续工作就由陈某完成。收取的业主停车卡充值费用,陈某与保安一般就五五分成。

  逐渐地,这种模式在小区里散开,多名保安甚至保安队长都参与了进来,合作分赃,而物业管理处却一直蒙在鼓里。

  五

  陈某在这个物业管理处工作的时间并不长,案发前即已离职。据反映,在陈某之前,也有人通过各种方式窃取过业主的停车费等。

  陈某跟多名保安,到底拿走了本属于物业管理处的多少停车费?对于物业管理处而言也是一笔糊涂账。案发后,物业管理处赶紧修补了系统及管理的漏洞,包括停车卡充值要求业主前往管理处办理等。

  依据当年查实的证据,几名保安,因涉嫌利用工作便利窃取本属于物业管理处的停车费,陆续被判刑。而作为同案犯的陈某,离职后销声匿迹,被网上追逃十年后,才于2021年9月落网。

  六

  罗湖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陈某提起了公诉,考虑到陈某的认罪认罚、愿意退赔等,近日,法院以盗窃罪已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馅饼”面前一时爽,事后追查两行泪。对于这些收入不高但还算安稳的物业人员而言,一时的贪图小利,虽不是什么大恶,但需承担的是刑事责任,代价不可谓不沉重。而物业管理处自身管理的混乱及存在的漏洞等,客观地说,也成了促使这些物业人员走向违法犯罪的一把推手。

  案件不大,警醒颇深。每个单位都有义务堵塞自身的相关漏洞,而对于我们这些普通工作人员而言,无论在哪里,任何时候面对金钱诱惑杜绝心存侥幸,本本份份拿自己该得的钱,才是人间正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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