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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 武侯法院快速执结一起涉残疾人执行案件

时间:2022-03-15 09:09:19 来源:中国宪法传播网 作者:李刚 钱薇伽

 

   本网讯(李刚 通讯员 钱薇伽)

  近日,一位双目失明的申请人,委托其监护人向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送来一面锦旗。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陈某(化名)系失明患者。2006年,社会向陈某捐助了医疗救助费4万余元。因陈某当时系未成年人,陈某的外婆李某(化名)将医疗救助费3万余元交给雷某(化名)管理,约定雷某每年给陈某2400元的收益,如陈某有学费开支等需要,由雷某从资金收益中扣除,待陈某年满22岁时,雷某一次性将医疗金救助费37000元和收益交付给陈某。但在陈某年满22岁后,雷某并未将救助费和收益交付给陈某。因此,陈某将雷某诉至武侯法院,要求归还救助金37000元及收益39000元。

  经审理,武侯法院支持了陈某的诉讼请求。由于雷某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陈某遂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后,执行局领导高度重视,并将案件指定经验丰富的办案人员承办,并要求办案法官务必加大执行力度,确保案件顺利执行,依法保护残疾人合法权利。执行法官迅速制定执行方案,通过联系申请人代理人李某,了解陈某的基本情况,李某也请执行法官依法保障陈某权益。执行法官立即通过查控系统,冻结了雷某的银行账户,并依法传唤雷某到法院接受调查、配合执行。。面对雷某自认为“做善事不被理解”的心态,执行法官耐心地告诉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后果很严重,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包括拘留、罚款以及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在内的惩戒措施,如其坚持拒不履行,她将承受十分严重的不利后果。

  经过执行法官再三的释法说理,并持续施加执行压力,雷某终于主动履行,将执行款76000元汇入法院专属账户中。执行法官立即通知陈某及外婆李某前来领取,从立案到执行完毕,仅用了20余日。李某特意向执行法官送来锦旗,表示衷心的感谢。

  鲜红的锦旗是群众对执行法官的认可,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与担当。武侯法院将积极提升群众满意度,加大为群众办实事的力度,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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