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还以为谁受伤谁就有理吗?
你现在还相信谁还手谁则遭殃吗?
如果你是这么想的话,那就错了!
龙检君通过一起案件带你了解
“故意伤害”和“正当防卫”。
案情回顾
2022年初,被害人谢某甲欠他人15000元,犯罪嫌疑人谢某乙系谢某甲的侄子,帮其还钱,谢某甲承诺3个月后还款给谢某乙。2023年6月5日,谢某乙发信息提醒谢某甲还钱,谢某甲回复多条语音对谢某乙进行辱骂,谢某乙要钱无果。
次日凌晨,被害人谢某甲酒后到谢某乙住处对谢某乙进行辱骂,拉扯谢某乙衣服并掐其脖子,谢某乙推开谢某甲,谢某甲倒地并骨折。经鉴定,被害人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一级。2023年6月6日,谢某乙赔偿被害人谢某甲25000元,谢某甲出具谅解书。之后谢某甲找谢某乙继续索要生活费、误工费,谢某乙拒绝。2023年10月7日,谢某甲报警。
检察官说法
谢某乙的行为到底是故意伤害,还是制止不法侵害?检察官通过全面审查卷宗证据,认真梳理案情,明确了以下要点:
第一,从环境来看,被害人谢某甲凌晨带2名朋友去谢某乙处进行挑衅,其作为债务人,“上门找茬”并无正当理由;
第二,从行为上看,被害人谢某甲实施言语辱骂,拉扯谢某乙衣服并掐其脖子,属于伤害行为,谢某乙将被害人推开的行为具有防御性质,根据刑法第二十条,其法律性质系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且在被害人倒地后,谢某乙没有进一步实施殴打行为,其防卫行为没有超过必要限度,谢某乙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第三,从价值上看,谢某乙作为合法债权人,其先后实施的行为仅为提醒对方还钱,在对方凌晨找其纠缠时推开对方,而如果唯结果论,对其冠以犯罪的标签,有违民众的朴素正义观。
另外,2022年12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的《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第二项第(七)条明确指出,对被害人出现伤害后果的,应根据双方的主观方面和客观行为准确认定,避免“唯结果论”“谁受伤谁有理”。犯罪嫌疑人为摆脱被害人拉扯或者控制而实施甩手、后退等应急、防御行为的,不宜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故意伤害行为。龙检君综合分析案件前因后果,最终对犯罪嫌疑人谢某乙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生活中,常见的情景往往是谁受伤谁有理,谁闹谁有理。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对轻伤害案件中的故意伤害和正当防卫的认定给出了明确的说法。龙检君积极落实意见精神,坚持全面调查取证,把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作为依法履职的重要任务,在解决纠纷过程中,坚持公正的价值取向,不让无责者无端担责,充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让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确保司法回归本源,捍卫公平正义。
编辑: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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