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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罗湖区八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罗检行政检察工作报告…

时间:2023-11-22 12:46:58 来源:中国宪法传播网 作者:李佳芳 郑倩怡

  2023年11月16日,罗湖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审议了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彬所作的关于开展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自2021年6月以来,在上级检察机关和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和支持下,我院积极贯彻落实相关工作要求,立足行政检察职能,积极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一是全面深化监督,做深行政检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通过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规范强制执行工作,监督行政单位专门制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工作指引》,从制度上规范行政强制执行行为。同时,不断加强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切实维护企业正当权益。两年来共办理涉市场主体行政检察监督案件88件,重点围绕“遗漏处罚”和“适用法律错误”等问题予以监督纠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是以小专项切入,做实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深入推进最高检“行政检察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结合辖区实际选取治安管理、市场监管等群众关切的领域,以行政查、扣、冻为监督重点,开展六个监督“小专项”,共立案37件,促使执法进一步规范。

  三是发挥职能优势,做优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作为全省九个试点单位之一,于今年3月正式启动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与市司法局强戒一所举办派驻检察官办公室揭牌仪式,会签相关工作机制文件。积极运用数字检察思维,创新构建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数字分析模型,发现遗漏执行和违法执行监督线索414条,立案224件,办案数量占全省试点院的一半以上。主动举办全省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交流研讨会,最高检、省检、市检、各试点单位及有关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共计70余人参会,试点工作得到上级领导和兄弟单位的充分肯定。

  四是依托检察听证,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对于疑难复杂案件,我院主动召开听证会,组织当事人和行政机关参加,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借助外脑推动检察环节纠纷化解,提高监督意见的精准性。2023年1月至10月,共对32个案件召开了听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是抓典型案例培育,促监督质效全面提升。在监督工作中,我院对于一些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从立案开始就从严把握,不仅要做到事实清楚、法律适用准确,而且还要有监督成效。近两年,我院有3个案件获评省级以上典型案例。

  

  区人大常委会认为,近年来,罗湖区检察院围绕区委中心工作,把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一体推进,全面深化新时代行政检察监督的新要求,有效满足了辖区群众在营商环境、民生民利、司法公平等方面的新期待。与会人大代表、工委委员对我院现阶段行政检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持续加大行政检察工作的力度,更新检察理念、完善工作机制、提高监督质效等方面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做实新时代行政检察监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牢牢把握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职能定位,以案结事了政和为目标,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完善行政检察监督体系;密切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宗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凝聚行政检察监督合力。增强行政检察规范化建设,拓宽并规范行政检察的案源获取渠道,针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等情况开通人民群众申请行政检察通道;明确行政检察工作职责,厘清行政监察与行政公益诉讼、监察权、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的界限;健全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依法对接。

  三是依法能动履职,践行穿透式行政检察监督理念。加强行政检察职能宣传,围绕行政检察政策、法律依据、申请行政检察监督的条件和程序、行政检察监督典型案例等方面向群众科普讲解,扩大行政检察的社会知晓度和参与度。完善行政检察类监督工作指引,以类案监督促系统治理,挖掘典型案例,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聚焦社会治理难点堵点,更加自觉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为罗湖建设“三力三区”贡献检察力量。 

  下一步,我院将严格落实罗湖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工作,履职尽责,切实推动行政检察工作不断纵深发展,为罗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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