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针对特色小镇建设中出现的概念混淆、内涵不清、主导产业薄弱等问题,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0〕3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印发《全国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导则》(发改规划〔2021〕1383号,以下简称“导则”),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持续开展规范纠偏,要求在准确把握特色小镇概念内涵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严控数量、提高质量,防范风险、及时纠偏,扎实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
据了解,按照重庆市政府工作安排,重庆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结合重庆市实际,起草了《重庆市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经重庆市政府同意后以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名义印发实施。
特色小镇是规划用地面积一般为几平方公里的微型产业集聚区,既非行政建制镇、也非传统产业园区。特色小镇重在培育发展主导产业,吸引人才、技术、资金等先进要素集聚,具有细分高端的鲜明产业特色、产城人文融合的多元功能特征、集约高效的空间利用特点,是产业特而强、功能聚而合、形态小而美、机制新而活的新型发展空间;特色小镇建设应具备客观基础条件,应实事求是、量力而行,防止盲目发展、凭空硬造。导则明确规定在人均GDP少于1万美元的省份,原则上特色小镇的数量不多于50个,鼓励控制在30个以内。结合重庆市实际,“十四五”期间培育30个特色小镇;特色小镇结合产业发展现状,坚持市场化运作,选择一个最有基础、最具潜力的门类作为主导产业,打造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特色产业。
特色小镇产业组织形式、空间布局方式及体制机制创新的产物,把特色小镇作为改革试验田,赋予更多试验示范先行先试权,通过改革赋能,释放活力。
坚持尊重规律、注重实效,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市场主导、政府引导,以人为本、绿色低碳的原则,立足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突出“产业立镇”,体现“一区两群”协调发展要求。
重庆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关于特色小镇规范化管理,全面施行“一张清单管到底”。按照“命名一批、创建一批、储备一批”的思路,经市政府同意,命名了荣昌安陶特色小镇、忠县新立柑橘特色小镇,组织20个特色小镇开展创建,同时储备了一批特色小镇后备梯队,纳入全国特色小镇信息库;对未纳入清单的不得以特色小镇之名进行宣传推广、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以区县政府为主体进行分类处置;加强监测监督监管,确保清单内特色小镇不突破五条底线:合规用地底线、生态环保红线、债务防控底线、房住不炒底线、安全生产红线。对违反以上五条底线红线的行为要限期整改,对性质严重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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