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一早,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大恒能源项目工地上,伴着施工机械的轰鸣声,工人们正紧张忙碌着。
新吴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郭宏图特地来到工地回访基层涉企保证金清退情况,他问施工负责人老朱:“这还没过正月十五呢,工人都到岗了?”
“我们工期很紧张,春节就歇了3天,一些工人没回家,我陪他们在工地上过的年。”老朱回答。
老朱如今的笑脸,跟郭宏图记忆中老朱没拿到保证金时犯愁的样子,形成了鲜明对比。
此前,无锡市新吴区决定重点打造新能源产业集群。大恒能源利用这个契机拆旧建新厂扩大生产规模,有关单位需要对拆迁过程中可能造成的环境破坏行为进行约束,向大恒能源收取了10余万元的拆迁、道路开挖、土方运输等保证金。
基层单位收取保证金是出于风险控制、履约保证等管理的需要,按要求必须在企业施工结束、投标完成、满足协议约定等条件时返还。但在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检查中,郭宏图却发现,大恒能源等十余家企业并未收到应返还的保证金。
为查清问题症结,新吴区纪委监委成立工作专班开展涉企保证金专项监督,郭宏图和同事们先后走访百余家企业,调阅千本账册,对84家基层单位10年来收缴入账的5.59亿元资金逐笔核查比对,查实应退未退保证金的有200余家。经过清理整治,督促有关单位清退保证金共计649.85万元,完善制度9项,有效帮助相关企业缓解了资金压力,提振了企业发展信心。
“保证金都退回了吧?”郭宏图问。
“年前就到账了。过年的年货,春节加班的奖励工资就用的这笔钱……”
“大恒能源前期缴纳施工保证金已退,梅村街道未清退的还剩2家。”郭宏图随即拿出一撂本子,找出一本更新了工作日志。
“好家伙,老郭你都记了这么厚一叠了。”大恒能源新厂建设项目负责人老张也凑过来打招呼。
“是呀,从保证金收取的种类、依据和标准,到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再到给主管部门的整改建议,哪一项哪一条也不能漏啊。对了,你们现在工程进度正常吗?能按计划竣工吗?”郭宏图问道。
“没问题,多亏你们督促推动,不仅把保证金退回来了,还让我们采用银行承兑汇票代替现金缴纳剩余的履约保证金,一下盘活了上千万元的流动资金,新厂年内肯定建好投产。”老张信心满满。
为帮助企业跑出发展“加速度”,新吴区纪委监委大力推动保证金上缴模式优化。经过与相关部门多次研商,以鼓励降低保证金占用比率、周期等为出发点,探索出用银行承兑汇票代替现金收取项目方保证金的方式,累计帮助相关企业节约占用现金8000余万元。
“有了充裕的流动现金,我们不仅先期支付了新厂的部分建设工程款,还投资了厂房屋顶分布式发电项目,也为节能减排作贡献。”老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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